1)第二七九章 波希米亚狂想曲(二)_祷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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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嘭!”巨大的木棒将面前矮小的人类砸成了肉酱,苗仪捂着眼睛,用手臂挡住那些人类射过来的弓箭和弹丸,往前冲了几步,挥棒一扫,把三个人打成了血雾。

  敌人有二十多个,有的拿着剑盾,有的拿着巨斧,有的拿着弓箭,有的拿着喇叭口的枪,典型的组团刷怪。

  苗仪是被打醒的,它正在睡觉,突然就被数支利箭和弹丸击中,对方明显低估了它的身体结实程度,那些箭根本没能射进身体,只是刺出了几个血点,疼是疼,像是被针扎一样,但肯定死不了。

  惨叫一声,苗仪睁开眼睛,猛的坐起身来,紧接着就被一颗弹丸击中了眼睛,眼睛脆弱得多了,但并没有瞎,只是疼得差点晕过去,怒吼着,它抓起手边的木棒就是一通打砸。

  它是一只半人马。

  力量很大,用木棒往下砸可以把人砸在肉酱,横着打可以把人打成血雾,身高约两五米,肩宽一米,身长三米,上面是人身,下面是马身,肌肉线条优美,看起来十分强壮。

  视线模糊,苗仪捂着被弹丸击中的眼睛,挥舞着手中那根又粗又长的木棒,三两下就把对方杀得只剩下三个人,那三人怪叫着逃跑,但速度远远不及苗仪,被木棒砸得骨肉分离。

  杀完这些人,它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,愣了半晌。

  “这算是进化吧?刚开始两只脚,后来四只脚,现在又多了两条胳膊,继续进化下去,唔,先是章鱼……或蜘蛛、蝎子。然后是螃蟹,最终……就只剩下千足虫了。”苗仪叹了口气,又抬头观察了一下周围。

  这是一座原始森林,树木又粗又高,辩不清方向,它在附近寻找了一会。没有找到顾七和佐仓健二的踪迹,于是认准了一个方向,开始奔跑。

  曾经是个人,后来是只猫,也就是说它用双手的时候不会不习惯,四脚奔跑也算是本能,人与动物的结合体,是最适合苗仪的。

  …………

  …………

  华丽的皇宫里,一个冒冒失失的人正鬼鬼祟祟的游荡着。显然迷了路,看起来虽然笨手笨脚的,但每次都能险之又险的躲过巡逻的士兵,走了十多二十分钟,他连原来的路都找不到了。

  这是个标准的人类,不过是个怪人,穿着件披风,披风上绣着“一巴掌打死七个”的字样。

  “牙败呐……”他走到一扇巨大的窗子前。看到了外面的景色,皇宫实在太大。跟一座小城市一样,别说要找人了,能找到出去的门就很不错了,一不小心,很可能饿死在这里。

  “必须先找到食物。”佐仓健二揉了揉肚子,肚子没有让他失望。咕咕叫了几声。

  于是,他抽动着鼻子,寻找着和食物有关的气味,往另一个方向走去。

  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奶香味,应该是某种糕点发出来的。有很大可能是蛋糕,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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