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806章 朽木不可雕也_承包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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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在干什么?

  我们在哪里?

  我们不是应该发飙得吗?

  怎么还讨论上呢。

  真是诡异啊!

  这方案有毒啊!

  最终还是王锡爵先反应过来,抚须笑道:“我们是在研究有关郭淡提交上来的请求。”

  “请求”,不愧是大学士,这用词的真是.......!

  李三才也觉得现在再将郭淡方才的嚣张跋扈说出来,那真是丢人丢到家的,他这么嚣张,咱们还要讨论他的方案,那咱们不是生的贱么。故而言道:“不错,不错,这郭淡提交上来的请求,其中有不少见解,令人眼前一亮。”

  王锡爵补充道:“还能够解决我朝不少棘手得问题。”

  这可立刻引起许国、王家屏他们的好奇,不是在谈判吗?怎么变成学术研究了,立刻拿过来,仔细看了起来。

  然后...然后他们也参与了讨论。

  郭淡提交的方案,虽然仅限于商业法案,但是却反应出一个更加先进法制思想。

  其实就是民法典中的商业准则。

  而这些恰恰是明朝当下最缺乏,且最需求得,因为明朝开国,太祖还是延续重农抑商的政策,并且是强制性的,但是到了明中期,重农抑商政策已经是强弩之末。

  统治思想与现实情况产生严重的矛盾。

  后世许多人都认为明朝最终没钱是因为商税太低,或者说商税收不上来,其实不然,因为国家只要一要钱,很多商民就得破产,你商人有钱,我当然就抢你的。

  至于那些大富商,那肯定也都是一些大地主,甚至于皇亲国戚,他是不是商人,你都没法收。

  他们主要还是不缴农税,而不是商税。

  其实只要他们足额交足农税,商税就是不缴,明朝也不会穷成那样。

  其实根本原因,就是民间商品经济在发展,但是律法却没有跟上,导致很多矛盾无法解决。

  关税就是一个代表性例子。

  各州官府层层设置关卡,剥削商民,但是这些都不计入税,说是抢劫也是可以的。

  而郭淡也在提议中明确了契约制度,禁止任何个体或团体以任何形式逼迫他人交出财产所有权。

  换而言之,契约的签订都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具备法律效应。如果有一方是是被强迫签订的,那么这条契约将失去法律效应。

  这是可以有效的阻止大地主兼并农民土地,因为一些大地主,常常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骗取或抢走小农们的土地。

  但是其中也说明,倘若是公用,并且得到足额赔偿,那便不再其列。

  这也维护了国家权威。

  整份方案是肉眼可见得高明,明显要比现有的商业法要完善许多,并且里面还阐述条例诞生得原因,不乏举例说明。

  郭淡虽然不是这方面律师,但是他学习过资本制度得演变,他对这方面还是非常熟悉的,他不需要花太多时间,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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