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五章 破旧的崭新法袍_我的女友想成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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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梓昕了??

  虽然明丝一心想要将苏梓昕发展成自己的闺蜜,可剑山选剑同样十分重要。

  更何况此次选剑定在了袁家剑山,袁家以铸剑闻名于世,袁家剑山在这数千年来更积累了无数仙剑。

  趁此千载难逢的良机,自己必须要在袁家剑山拿到一柄心仪的仙剑。

  这样重要的事情,明丝决不允许出现苏梓昕这样的意外。

  “梓昕,谢谢你能想着我,但我们莲花宗里的长老们对咱们这次剑山选剑十分重视,我舅舅更是想借此考校我近来的实力,绝不允许我借助旁人之力,所以明天的剑山选剑,我只能一人独行,也必须如此。”明丝柔声道。

  “好吧,那你明天可要加油啊!下次有机会我再罩着你。”苏梓昕笑道。

  “嗯。”明丝微笑着轻轻点头,心中却在暗暗冷笑。

  下次罩着我?

  就凭您这一品凝气境的修为和那异想天开的天选之子?

  呵呵。

  真的不劳您费心了!

  乖乖做我的脑瘫闺蜜衬托我的优秀就够了。

  听闻明丝不会与苏梓昕同行,潘启玉倒是暗暗松了一口气。

  这明丝总爱搞事情,若她也跟过来,自己免不了要头疼一番。

  ……

  时间一晃而过,转眼就到了剑山选剑之日。

  这天清晨,还不到七点半,十九班的同学们就已经齐齐来到了教室。

  众人换下了平日里的休闲装扮,皆换上了一身宽松舒适便于运动的练功服和软底布鞋,以便在过会儿的选剑过程中发挥出自己的最佳实力。

  马怀龙今天特地穿了一件紫金乌羽法袍,华丽的紫色法袍中金丝与乌羽交织其中,极尽奢华,不但在班里一众男同学中极为显眼,更是将自己藤云县首富之子的身份展现的淋漓尽致。

  在剑山选剑这样重要的日子里,一众世家子弟自然也穿了法袍,只是他们身上的法袍款式却都十分老旧。

  这些法袍大多出自苏家,功效各异,件件都价值不菲,外表看上去却极为普通。

  苏家制造的这类法袍原本是江湖散修们的心头好,毕竟在江湖行走,最忌讳的就是露富。

  一旦被心怀不轨之人察觉,暗中追踪,到了那些人烟稀少最适合杀人越货的无法之地,不但会被劫走满身的法宝,便是自身性命都难以保全。

  身为顶级门派的世家子弟,自然不会担心自己因穿了一身华贵的法袍而惨遭不幸。

  众人之所以穿着这种低调过时的款式,全都是因为老仙王。

  在过去的三年里,上一届十九班的四十名世家子弟每日斗的鸡飞狗跳,最终却无一人得老仙王青眼,苏丞经过仔细分析后,得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结论:老仙王更喜欢低调的。

  因此在潘启玉入学前,苏丞曾特地提醒自己的老友潘景,让潘启玉尽量表现的隐忍、内敛、自持。

  入学当天,潘启玉在袁永寿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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