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利用婚外情破案1_雪淞散文随笔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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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把带子缠在脖子上了吧?

  贾天从惊愕之中苏醒过来,想去通知警察,他想狗还有暖气,行凶时间不长,犯人或许还在附近。

  拿起了电话,贾天愣住了。他想,自己怎样向警察说明呢?就老老实实地说冉丹有事商量,叫我来的,警察能天真地相信吗?晚上悄悄来访问一个独身的女人,又是第一个案件发现者,首先他就成了警察怀疑的对象。

  这样一来他的名字和公司的名字就传扬出去了。职员是杀人嫌疑者,职员所在的公司自然也受到很大的影响。退一步说,即使暂时避开了警察的怀疑,他也避不了公司对他和冉丹关系的怀疑。

  冉丹作为贿赂对立面的一个环节,和她私通这才是花边新闻呢。要是叫对立面知道了,就有了绝好的攻击材料。公司免除贾天在公司的职务,家庭也会随之破裂。

  如何是好呢?今晚来这里,谁也不知道,就这样逃走,装作什么也不知道,那就会少麻烦。

  冉丹横竖死了,即使不报告。早晚也会有人发现的。

  经过短暂的判断,贾天决定逃出去。

  幸亏公寓里家家紧门闭户,谁也没有碰见。

  翌日中午十时,快递员送东西来,按了几次蜂音器也没有回答,试着推了一下门,门开了,朝里边窥视,首先看到了狗的尸体,觉得奇怪,提心吊胆地再朝里边看,发现了冉丹的尸体。害怕之余,他拿出手机报了警。

  接到报警,南山市刑侦支队队长田春达带着部下来到案发现场。

  刑警开始了对现场的检查。死因是勒颈窒息而死;使用的凶器被认为是绳索。尸体生前没有性-交,死后也没有粗暴的痕迹。推定凶手和死者熟悉,故而颇为顺利地进入室内。看不出有过抵抗,好像是趁被害者不注意,突然把绳子缠在她脖子上勒死的。

  尸体还没有僵硬,推定死后经过12~15小时。

  认定被害者的狗是同一时间被杀,检查狗的尸体时,发现牙齿里咬着一点纤维断片,当然这断片被取出鉴定保存。如果它是犯人衣服上的,那是犯人遗留下的有力物证。

  “主人遇难时,勇敢地冲向犯人,而被杀的吧。”

  负责现场指挥的田春达警官把视线转向惨不忍睹、像婴儿一般的狗的躯体,为了挽救主人,拼命殉职了的齐娃娃,揪下了凶手的重大遗留材料,这是为了报答主人用生命换来的物证。

  令人不解的是被害者穿着室内的便衣,隔壁的房间里,没有使用过的迹像,衣着不凌乱,也找不到抵抗的形迹。

  “犯人也许对被害者十分熟悉吧。尽管室内没有接待的痕迹。”

  郝东和安义两名刑警,悄悄地交换着意见。

  “会不会是行凶后整理过了呢?”田春达插了一句。

  这完全可能。如果留下和被害者共同吃喝的痕迹,就可以特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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