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千四百七十六章 老歌新唱_娱乐王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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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谓的律动感。

  说唱本身更注重的其实是律动感,而不是单纯的语速,如果语速的确很快,但是带给人一种不适感,那还不如不唱快嘴。

  金溪善作为一个非沉浸在嘻哈文化的音乐界标杆人物,其实能做成这样就已经很可以了。

  但能唱出不同风格的音乐人,不说她这个风格音乐实力怎么样。

  但是实话实说绝对是掌握了,这个是不可否认,无论音乐再怎么变都是音乐,本质上是一样的。

  其实对于金溪善这种音乐素养极高的音乐人来说,这种rap只是她技能树的一个分枝,站的高度不一样,很容易就掌握这些所谓的rap。

  当然这是在刘清山的有意培养之下,更是建立在他对她的体质改造的基础之上。

  不然以金溪善本来的能力,能把一首歌唱到五音俱全已经很不容易了。

  这首很多人耳熟能详的歌,今天被两个人共同演绎出来另一种反差般的变化。

  让整个旋律更新颖流畅,女生rap的出现,也震惊了所有的观众们。

  两人顺利地接下了上一场的炸裂表演,奉献了又一个不一样的炸裂场面。

  实际上今晚的演出,每一个表演都是令人叹为观止的极致现场感,包括许微的两首歌,这一点从全场的合唱里已经体现出来了。

  接下来金溪善退场,刘清山抱起了一把吉他,此时本地乐队也上来了,这些人足有十几个。

  他们不仅替代了legend乐队的伴奏,还有很多人抱着吉他坐在了他身边。

  一排酒吧椅上,居然多达六个人,显然他们的出现是要跟刘清山唱和音部分的。

  这些人其实早在今天排练时就出现了,自然是被许微邀请来的,不然以他们目前的名气和演唱水准,还不足以跟这么多大牌明星一个舞台表演。

  舞台下的当地人,看到有这么多他们熟悉的歌手出现了,令现场的气氛明显活跃了很多。

  有一座城市它让人难以割舍

  有一种怀念它叫做曾经来过

  有一种旋律它扯着嗓子唱歌

  在他的中心人们叫它鼓楼钟楼

  有人说西安水土让人变得懒惰

  来打把挖坑我教你撒叫生活

  是谁对西安印象留在黄土高坡

  来跟我唱一首咱西安人的歌

  刘清山一开口,就惹来台下无数热烈的掌声。

  因为他嘴里蹦出来的是地道的长安方言,立马一种熟悉感就袭上了每一个当地人的心头。

  当然这地道二字有些夸张了,毕竟陕省的方言五花八门,即使在长安城,也同时存在着好几种方言口音。

  他的口音基本上就是陕普音,更接近于普通话的那种方言。

  真正的西安话叫此纪话,城里城镇或上世纪来西安的东北河南人是不会说的,歌中用词与此纪话也是有很大差别的。

  从音乐本身来说,旋律、节奏以及配器上没有任何惊喜,就是非常俗气的套路。

  从歌词上来说,真没啥更有意思的了,还是城墙泡馍这些东西,整体感觉就像是几年前当地歌手唱过的词,今天又拿出来换个方子再唱一遍。

  如果只是本地歌手自娱自乐,那还是一首蛮有特色的歌。

  但无疑这首歌在未来的商业上来讲是很成功的,一是因为这首歌是刘清山演唱的,再一点就是它突出了长安深厚的文化底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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