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88章 另辟蹊径_重生宋末之山河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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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田法的推行变成以变相的行政手段强行改变土地所有权,所以名为回买,实为强夺。当时浙西上等良田的地价是每亩四百贯,初行公田时,规定对租额每亩一石的良田给以二百贯补偿,已经只是市价的一半。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仅给四十贯,还都是无人购买的度牒、告身和形同废纸的会子。

  凡经回买的公田,名义上按租额高低给以经济补偿:租额一石以上的,每亩为二百贯;九斗的为一百八十贯;八斗一百六十贯,以下依次类推。但补偿的并不是现钱,买公田五千亩以上者,给银半成,官告五成,度牒二成,会子二成半;五千亩以下者,给银半成,官告、度牒各三成,会子三成半;一千亩以下者,不给银子,给度牒、会子各五成;五百亩以下者,只给贬值无用的会子。

  此外,官田收租,头会箕敛,引发阶级冲突。在公田回买过程中,少地或无地农民虽然牵连较少,但在后来的官田经营中,他们也深受公田法之害。主事官吏为了邀功受赏,或是多报回买的田数,或是高报公田的等级。等到官田实际经营时,这些上下其手所造成的账面缺额,就只能由租赁承佃的农民来补足。

  但是公田法实施时间虽短,却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,为大宋又赢得了一丝苟延残喘的本钱。即便淳祐帝宣布废除公田法,将公田归还给原来的田主,以期望这些豪强能够感恩戴德,帮助朝廷抵抗蒙古。但因为军事局势的危急和财政困难,“饷军方急”,打算再收一年租税再还,结果并没有归还。

  所以小皇帝认为贾似道是在错误的时间,采用错误的方式,用错误的人去做正确的事情,失败的结局就早已注定。吸取教训的小皇帝就十分聪明了,在收复江南后,一边实施按口授田,一边以惩奸除凶的名义强力镇压蒙古人和汉奸,并抄没他们的家产和田土。

  说起来十分好笑,在攻陷江南后,忽必烈把宋朝的公田没收,并强占大批良田,直接赐给了众多蒙古贵族。而赵昺收复江南后,这些公田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朝廷的手中,且不用花一文钱赎买。如此也并未引发朝野的反对,毕竟这些土地已经属于敌产,收为朝廷所言名正言顺。

  赵昺从而借没收敌产的机会巧妙的避开了贾似道变革路上一个‘惊雷’,不仅未引发社会动荡,还通过贾似道制定的方式将这些收回的公田出租给佃户,然后收取租赋,还解决了失地农户的生计问题。而后将收取的租粮作为军用,租银作为地方政府财政开支的补充,这样就保证了国家财政的基本盘,大大减轻了朝廷的财政负担……

  “庄主事!”出卖公田的路也被小皇帝早已堵死,而今不多的方式就只剩下向陛下借贷了,陆秀夫看向庄世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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