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磕着头,嘴里连呼道:“赵破奴谢皇上不杀之恩,赵破奴谢皇上不杀之恩……”
翻来复去就这一句,连我听着都替他累得慌。
“罢了!”刘彻冷冷一声,“伤朕栋梁,本应斩不赦!夫子与你求情,朕便饶你一次。即日起,除你军职,命你跟随夫子,担起守护夫子之责,终生不得违背。若违之,朕,必诛你九族。你可听见?”
“小民赵破奴听见。”
“你起来吧。”
“谢皇上。”
道上一声之后,赵破奴这才站起身来,到我身前,揖礼道:“赵破奴见过主公——”
“免礼。以后你便跟随于我,做事需得尽心尽力,切记。”
“喏”一声,赵破奴直起身来,走到我身后端端站着。
除了方才对赵破奴的这一句话,之前刘彻与赵破奴的一番对话我都没有插言,因为我知道,就算我拒绝了赵破奴,刘彻也会找个李破奴或者王破奴之类的安在我身边,并且我相信,即便是我的求情才让赵破奴保住了性命,赵破奴对刘彻的忠诚依旧超过对我的忠诚。
这一点,我倒没觉得什么,反正我也不可能在这大汉朝待一辈子,赵破奴要真对我死心塌地,等到我离开的时候,我岂不是又要在心里多一份难受。
让我不爽的是刘彻。除了未经我同意就给我派了个小弟之外,最主要的是他的那句“伤朕栋梁”,听上去忒恶心,赵破奴不过是砸了我一刀鞘,刘彻这丫刚才可是差点砍了我的脑袋。
事情已了,各方收拾,准备回家。
就在一大帮子人准备启程的时候,在一帮手下的簇拥下,刘彻亲自牵了一匹马到我跟前,对我道:“此马随朕多年,今日朕便将此马送与夫子。朕欲与夫子并驾而行,还望夫子不要推迟。”
虽说我对天朝历史的了解连半罐水都没有,可我多少还是知道,能与皇帝并肩骑行是一种极大的荣耀,就是花再多的钱都不一定买得到。
刘彻的邀请我是无法拒绝的,我要拒绝了就是在打刘彻的脸,只有死人才敢打皇帝的脸。问题是,我从来就没骑过马,何况这种背上光溜溜的马,马鞍、马镫一样没有,这让我怎么骑?
硬着头皮,我揖礼道:“皇上……”
刚说了两个字,我突然发现好像有些不对,似乎从站在我面前的那一刻起,刘彻的视线就不在我身上。偷眼一瞧,果然没错,此时的刘彻正憨痴痴地盯着那两匹突厥马,眼珠都不愿转一下。
这个时候我要再不明白,就真对不起我的大专学历了。
视线一转,看了看刘彻牵来的这匹所谓的御马,再瞅瞅那两匹突厥马,我一下子就腻歪得不行。刘彻的这匹御马也就比普通战马高那么一点,和那两匹突厥马一比较,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,属于它们的奴才。用一个奴才换两个主子,我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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