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49章 遇明锦_皇上,娘娘又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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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燕有个规矩,女子不得随意抛头露面,出门必须用面巾将脸蒙起来,只露出两只眼睛。

  上官婉虽然不太喜欢,但入乡随俗,也是没办法的事,加上她的脸近日来有点过敏的症状,又红又肿,所以这个风俗,倒是给了她遮住瑕疵的便利。

  行程比预期的要快,南宫煜也没有急着带她进宫,一行人在南燕都城的一家客栈住下。

  似乎女孩子都喜欢逛街,狐狸精也不例外。

  遗憾的是自家男人虽是一国之君,但此次出门没带多少银两,一路行来全靠路过的地方知县府衙“接济”。

  说到底,此时的南宫煜不过是穷光蛋一个。

  本来这个时候,他们就更应该进宫,寻求岳父大人也就是南燕皇帝的“庇护”,可是南宫煜给了一个很充足的理由:“为了不露出破绽,这几日你要把南燕的相关信息摸索清楚。”

  上官婉表示肯定,身为南燕的公主,总不能对自己的母国一无所知,这种事问瑞香也不太妥。

  讨美人欢心的心思男人还是有的,这回南宫煜就很难得地大方了一回。

  “这块玉佩,最低可以卖到一千两。”

  某女笑嘻嘻地接过,还没有道谢就冲进当铺。

  南宫煜只得感慨:“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。”

  身后的小林子本想说点什么,但是想了想,还是把嘴巴闭上为妥,不过这块玉佩可是先皇赏赐的,皇上就这样送给皇后当了,当真是可惜。

  可惜归可惜,重要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绝配。

  须臾,上官婉从当铺出来,喜出望外,怎一个春风得意,手里拿着一沓银票,很豪迈地笑着:“你猜猜我卖了多少?三千两!走!请你们吃好吃的去!”

  花皇帝的钱,她从不心疼,就当是做皇后领取的俸禄。

  南宫煜的脑袋里一个词语迅速闪过——败家娘们。

  很没意外地,四个人来到了南燕生意最兴隆的酒楼。

  为什么这家酒楼生意如此的好,是因为它的东家,说到东家,就不得不提到朝堂上一位传奇人物——瑞王。

  瑞王是皇帝的同胞弟弟,多年来忠心耿耿,忠诚爱国,这是人尽皆知的事。

  而这灵犀楼的东家,正是瑞王之子——明锦。

  酒楼掌勺的都是数一数二的大厨,付账制度也是很有特色。

  这是怎样的制度呢?往简单点说,就是不管你吃了什么、吃了多少,你随意付款,多少无所谓。

  那你就会想,岂不是会有很多人蹭进去吃白食?此言差矣,瑞王是百姓心中的老好人、大英雄,百姓拥戴他,自然也不会亏待他家的酒楼,所以一般只会付多,不会付少。

  上官婉也是听说了这一点,才选中这家酒楼,包了间雅间。

  酒楼的老板不是想见就能见的,传闻中的明锦,风流倜傥,貌比潘安。

  只是明锦还一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,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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