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二章:沙场碎铁衣_乱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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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命令,其实如此命令就等于告诉弩手们,要尽可能多的在蕃军骑兵抵达面前时,进行齐射,因为他们只有这短短的一瞬功夫,至多不会超过六轮齐射。

  团结兵的蹶张弩完全压制了蕃军骑兵的骑弓,骑兵们纷纷将身子藏在马鞍之侧,以躲避如蝗如雨的弩箭,这唯一的优势有效的保护了长枪兵们不被射杀。

  秦晋从前几日的战斗就已经发现,安禄山麾下的番兵们似乎不善使用令后世各国闻风丧胆的骑射战术,使用骑弓的用也仅仅是接阵之前,进行额外的打击。这些来自西域的胡人更多凭借的是一身血勇之气。

  果然,也许是在黑暗中,蕃军骑兵看不清那森森枪阵,也许是他们根本就没瞧得起屡战屡败的唐军,竟然连骑兵最基本的侧翼迂回都懒得去做,顶着一轮又一轮箭雨直直冲了过来,大有泰山压顶碾压一切的阵势。

  一百步,七十步,五十步,弩手的齐射仅仅进行了四轮,眼看着只有最后一次机会。秦晋已经能够感受到骑兵铁流激起的劲风,夹着铁甲的冰冷与鲜血的腥味迎面砸来。

  “枪阵准备!杀!杀!杀!”

  在临战之前大吼喊杀,有助于激发士兵的血勇之气,同时也会震慑进攻的敌军。陡然间,杀声震天,秦晋不知道面前的蕃兵是否产生过些许畏惧的心里,但他清楚的可以感受到,团结兵们已经达到了临战的最佳状态,几乎摆脱了被偷袭的恐惧感。

  大雪并没能阻止蕃兵骑兵的铁蹄,下一刻如惊涛拍岸撞向了团结兵早就结好的枪阵。他们什么都不用做,只须用满是冷汗的手仅仅攥住小臂粗细的枪身,静静的等着。

  蕃军骑兵居然用了最笨拙的战术,直接冲了上来,秦晋还没来得及庆幸,便觉一股大力从双手和左脚传来。他手握的丈多长枪刺穿了战马的脖颈,又扎入了马上骑兵的胸膛。战马长嘶一声,在巨大的惯性用下,枪身撕裂了战马脖颈的皮肉,因战马冲击而弯曲的枪身失去制约力,重重的将那百多斤的马上骑兵弹了出去。

  战马就在秦晋的脚下轰然跌倒,气绝,带着热乎乎温度的马血喷淋了他满身满脸。

  枪阵的正面战线由百人肩挨肩组成,也许是秦晋身处最左端,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。而中间的长枪兵则面临了更为血腥的冲击,第一波骑兵撞上枪阵后,速度受挫,后面的骑兵却继续向前,一名团结兵手中的长枪没入飞速疾奔的战马腹腔后,枪身弯曲到了极限,竟被硬生生折断,断掉的枪杀刺入了团结兵的胸腔,碎骨入肉,划破腹腔,红绿色的肠子瞬间喷了出来……

  血腥程度远超历次守城之战。有的团结兵受不了这残忍的场面,忍不住当场呕吐,握枪的双手跟着为之一松,战马再次冲撞,戳在雪地上的枪尾直接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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